統一編碼:CYQD00-2019-0011 | ||||||||||||||||||||||||||||||
樂清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樂清市全民健身中心體育設施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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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QD00-2019-0011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推動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規范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行為,根據《浙江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體育局關于規范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浙價費〔2015〕270號)、《浙江省體育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的通知》(浙體經〔2015〕181號)、《樂清市體育事業發展局關于公布2018年樂清市公共體育設施名錄的通知》(樂體〔2018〕63號)等文件精神,確定樂清市全民健身中心(指西門體育中心,下同)體育設施服務收費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二、注意事項 (一)樂清市全民健身中心在規定浮動幅度內,可根據體育設施使用特點、消費流量變化情況分期間分時段確定不同收費標準。 (二)老年人、殘疾人、中小學生及身高在1.4米(含)以下的兒童實行半價優惠;全民健身日(8月8日)和元旦、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重要節慶日當天免費向社會開放。 (三)除以上三項體育設施外,樂清市全民健身中心列入《樂清市公共體育設施名錄》的其他體育設施免費向社會開放。 (四)樂清市全民健身中心提供服務收費,應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優惠辦法及投訴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樂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政協,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 樂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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